创建线索
线索通过表单创建。在看板或线索列表中点击"创建线索"。
表单字段
| 字段 | 必填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客户姓名 | 是 | 潜在客户的全名 |
| 电话 | 否* | 联系电话 |
| 邮箱 | 否* | 客户的电子邮箱 |
| 预算 | 否 | 客户的购房预算 |
| 国家 | 否 | 客户所在国家 |
| 即时通讯 | 否* | Telegram、WhatsApp 或 Viber |
| 经纪人备注 | 否 | 关于该线索的内部记录 |
| 房源 | 否 | 与某处房源的关联 |
| 接收方 | 否 | 接收线索的经纪人(用于"转交"类型) |
必填的只有客户姓名。此外还须提供至少一种联系方式:电话、邮箱、即时通讯或主页链接(带星号的字段)。预算可不填。
线索类型
自有
经纪人为自己创建的线索。不与具体房源关联,用于维护个人客户库。
合同
与某处具体房源关联的线索。创建时从列表中选择房源。佣金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自动计算。
转交
转交给其他经纪人的线索。创建时需指定接收方。接收方会在自己的 CRM 中看到这条线索,并带有"已接收"标记。
来自落地页的线索
当潜在客户填写房源落地页上的表单时,系统会自动创建一条合同类型的线索。该线索出现在"新建"列,来源标记为"落地页",并与对应房源关联。
来自落地页的线索会带上客户在表单中填写的数据:姓名、电话、邮箱。这些数据会自动填入线索卡片。
编辑线索
点击卡片即可打开线索。在弹窗中可以:
可视标记
看板上的线索带有彩色圆点:
- 黑点 — 自有线索
- 橙点 — 已转出的线索
- 绿点 — 从其他经纪人处接收的线索
关于流程的更多内容:销售流程